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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IKYU EX MEMBERS ”使用条款

第一条 (会员组织的名称)

会员组织的名称为“ KEIKYU EX MEMBERS”(以下简称“会员组织”)。

第二条 (服务和管理)

  1. 本会员组织的会员 (以下称“会员”) 在使用加盟本会员组织的酒店住宿相关设施 (以下称“对象设施”) 时,可享受各种服务。
  2. 对象设施及各种服务的详细情况请浏览主页 (以下称“官方主页”) 。
  3. 网址:https: //www.keikyu-exinn.co.jp/
  4. 本会员组织由Keikyu EX Inn株式会社运营。“总公司地址:神奈川县横滨市西区高岛1-2-8(Keikyu Group总部内)”(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注册年费)

注册·年费免费。

第四条 (会员的资格等)

  1. 同意本会员规章 (以下称“本规章”) 后,按照第5条规定的手续进行申请,获得注册后即可成为会员。
  2. 本会员组织以个人为对象。法人不能申请。
  3. 禁止会员将会员资格出借、转让、买卖给第三者。
  4. 会员注册为1人1次 (1次注册) 。同一会员持有多个账户时,请尽快向对象设施申报,并仅保留其中一个账户,其他账户将被注销。
  5. 在对象设施提供服务时,会员需遵守相关法令、本规章及设施规定的住宿条款及其他使用规章。

第五条 (登记方法)

如果您希望注册成为本会员组织,请在同意本规定的基础上,通过以下方法之一注册成为会员。另外,如果不能正确填写必要事项,会员注册可能会无效或取消,敬请谅解。不发行会员卡。

  1. (1)请在官方主页上登录必要事项
  2. (2)请用设施指定的方法申请

第六条 (电子邮件地址和密码的管理)

  1. 会员对注册会员时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和密码的使用和管理负有一切责任,不得将其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出借或转让。
  2. 由于电子邮件地址及密码的管理不善、使用上的错误、第三方的使用等造成的损失由会员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会员在得知邮箱地址及密码被盗或被第三者使用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有指示时遵照指示。
  4. 本公司对于会员的电子邮件地址以及与此对应的密码被他人使用而给该会员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通过该电子邮件地址和与此对应的密码进行的使用被视为是由该会员进行的,并将承担因使用而产生的所有购买费用和其他债务。

第七条 (会员福利)

  1. 会员在给予积分的基础上,还可以享受本会员组织或对象设施规定的各种优惠。优惠内容请在官方主页确认。
  2. 登录后预约即可享受各种优惠。
  3. 会员享受会员优惠时,请告知前台您是会员。另外,只能从官方主页预约才能享受优惠,其他通过预约网站、电话、邮件、传真的预约不能享受优惠。
  4. 会员优惠可能会在没有通知会员的情况下变更。会员优惠适用于官方主页上发布的最新优惠,不适用已废止、变更的过去优惠。
  5. 会员优惠和其他优惠不能并用。
  6. 根据预约情况可能无法享受优惠。
  7. 关于最优费率,有不适用于代理店独自进行的促销的情况。
  8. 在对象设施提供服务时,会员需遵守相关法令、本规章及设施规定的住宿条款及其他使用规章。

第八条 (积分的授予)

  1. 从对象设施的官方主页预约时的住宿使用费用 (不含税) 给予积分。延长费用等在对象设施的追加结算不给予积分。除了根据使用费用给予积分,也有根据活动等给予积分的情况。
  2. 以下情况不能获得积分。
    1. (1)旅行代理店、对象设施通过官方网站以外的网站预约
    2. (2)使用对象设施发行的免费住宿券时
    3. (3)其他对象设施规定的积分对象外商品
  3. 积分将根据本会员组织规定的条件,在每笔交易完成后经过一定时间给予。
  4. 积分的授予条件适用于授予时本会员组织规定的最新条件。
  5. 一次结账不能给多个会员积分。关于条件等详细内容,请在官方主页上确认。

第九条 (积分的使用)

  1. 积分的使用,结算时1积分=1日元,从100日元以上开始以100日元为单位,可以在官方HP预约后使用。
  2. 用积分结算时不找零。也不能用现金兑换积分。
  3. 积分仅限会员本人使用。另外,使用积分时,有时需要确认会员的姓名、邮箱地址等以及出示本人确认文件。

第10条 (积分有效期)

积分是从会员登录当月的1号开始加算到1年内的积分,从会员登录当月的1号开始,在37个月内有效。超过有效期的点数将自动失效。

第11条 (禁止积分转让)

会员之间不能进行积分合计、积分转移。

第12条 (积分有效性)

会员对积分和积分有效性的疑义由本会员组织决定。

第13条 (积分的取消)

在以下情况下,本会员组织可以取消会员持有的部分或全部积分。

  1. 有违反本规章、住宿条款、其他利用规则 (规章) 、其他本公司规定的规章等的行为时。
  2. 有违反法令的行为时。
  3. 有其他不正当行为等,本会员组织认为适当时。

第14条 (补发积分)

积分消失 (包括失效) 时,除了本公司的责任以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会进行积分的重新发放。

第15条 (要点的修改)

由于电脑故障或对象设施的事务处理错误等原因,无法按照前各条规定的标准给予会员积分时,可能会在不通知会员的情况下,修改会员持有的积分。敬请谅解。

第16条 (会员信息的变更)

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其他会员注册事项如有变更,请在官方主页内的“我的页面”办理变更手续。

第17条 (退会)

会员本人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手续,在官方主页内的“我的页面”进行退会处理,在本公司的退会处理完成后,即可退会。另外,会员资格是一身专属,会员本人去世的情况下会被退会。

第18条 (出示本人身份资料)

为了保护会员的权利,在变更注册姓名、地址等情况下,为切实进行本人确认,我们会根据驾驶证等能够确认会员本人身份的证件进行确认,请予以配合。

第19条 (本公司的通知)

本公司发出的通知将刊登在官方网站主页上,或者通过向本公司注册的邮件地址发送信息进行通知。

第20条 (资格的丧失)

符合以下事项时,将取消会员资格。那种情况下,所有的优惠和积分都会失效。另外,那时的通知就省略了。

  1. (1)登记时进行了虚假申报的情况
  2. (2)电话号码等联络方式不明时
  3. (3)根据住宿条款不能支付住宿费用等各种费用时,或者支付延迟时
  4. (4)不遵守本规章及法令、住宿条款、其他利用规则 (规章) 时
  5. (5)严重损害本会员组织及对象设施的名誉,扰乱秩序时
  6. (6)暴力团成员、暴力团成员、暴力团准成员、会士、社会运动等口号的人、政治活动口号的人、特殊智能暴力团等 (以下总称为“反社会势力”) ,或与反社会势力有密切关系者
  7. (7)侵犯、伤害、强迫、威胁、恐吓、欺诈或类似行为。
  8. (8)在对象设施的使用中有不正当、麻烦行为时
  9. (9)其他本会员组织判断为不适当时

第21条 (免责声明)

  1. 天灾地变、通信线路障碍等不可抗力以及本会员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能会在不事先通知会员的情况下中止提供会员可以享受的服务。
  2. 因会员的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第16条规定的注册信息未变更而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3. 由于会员使用本服务,给对象设施或他人造成麻烦或损害时,会员自行负责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如果因会员的互联网连接、设备设置或通信等非本公司管理的所有环境条件而导致本服务无法正常运行,本公司对由此产生的各种影响概不负责。

第22号 (个人信息的处理)

  1. 个人信息的获取
    本公司明确说明使用目的,并在实现该目的所需的范围内获取会员的个人信息。
  2.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我们将把获得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请注意,未经会员同意,我们不会超出预期目的使用信息。
    1. (1)提供互联网预订等服务,以及其他随附的通信。
    2. (2)关于会员组织的会员条款和福利变更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3. (3)本会员组织、对象设施、服务、活动等其他有关事业活动的信息介绍。
    4. (4)有关咨询、资料请求等的对应。
    5. (5)活动等的实施。
    6. (6)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7. (7)分析旨在掌握目标设施的使用情况并改善产品服务。
  3. 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和业务信息
    根据前款所述的使用目的,我们可能会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通知和业务信息。如果您不希望收到,我们将按照本公司规定的程序停止发送。
  4. 向第三方披露和提供个人信息
    除法律规定外,未经会员事先同意,本公司不会将所获取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此外,如果我们在实现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委托第三方处理个人信息,我们将提供有关个人信息适当管理的指导并提供适当的监督。
  5. 个人信息管理
    本公司妥善管理个人信息,并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等适当的安全措施,防止个人信息的非法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的丢失、破坏、篡改、泄露等,并持续进行修正和改进。
    此外,我们将努力在实现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保持所持有的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最新性,并对处理该信息的人员进行适当的监督。
  6. 个人信息的通知、公开、更正、删除、停止使用
    如果我们收到会员关于本公司获取的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公开、更正、删除、停止使用等(以下简称“公开等”)的请求,请联系我们联系会员本人,我们将尊重提出请求者的意愿,在确认请求者为会员本人后,我们将在合理的时间内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给予答复。
    但违反法律规定,存在损害第三方生命、身体、财产等风险,或存在严重妨碍公司及目标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风险时如果个人信息不存在、请求者的身份无法确认、或者请求者未支付规定的费用,我们可能会拒绝这些请求。
    会员等要求公开、订正或停止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时,我们将在确认本人身份后,在合理且必要的限度内予以答复,并真诚地予以答复。有关披露请求等相关手续的详细信息(所需文件、受理方法、身份验证方法、费用等),请联系咨询窗口。

咨询窗口

神奈川县横滨市西区高岛1-2-8 220-0011(Keikyu Group总公司内)
Keikyu EX Inn KEIKYU EX MEMBERS办公室

e-mail: exmembers@keikyu-group.jp

<咨询注意事项>

  • 本公司的回复以邮件为原则,但也有以书面或电话、传真回复的情况。
  • 根据您询问的内容,答复可能需要一些时间。
  • 您咨询的内容请尽可能具体。
  • 根据您询问的内容,有可能无法回答。
  • 根据本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您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仅在回答“询问”时所需的范围内使用。

第23条 (规约的变更)

这些条款可能会更改、修订或废除,恕不另行通知。如有变更,我们将在官网通知您。使用前请先查看官方网站。
本条款内容变更后,若客户使用本服务,则视为客户同意变更后的内容。

第24条 (会员组织的终止)

本会员组织在事先通过官方网站等告知后,可以终止。结束时,将取消未使用的积分,并停止使用未使用的优惠。

第25条 (适用法律)

本规章的适用法律均适用于日本的法令。

第26条 (协议的管辖范围)

关于会员与本会员组织之间的一切纠纷,以东京地方裁判所为专属管辖裁判所。

第27条 (其他)

如果对本规章的解释等产生疑义,本公司将根据诚信原则努力做出决定,会员将遵守该决定。

成立于2020年9月25日
Keikyu EX Inn株式会社